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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拱墅区杭州市第七届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日期:2013-09-16 访问次数:2184

关于做好拱墅区杭州市第七届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住建部《关于做好2013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3〕114号)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13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发〔2013〕23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杭州市第七届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杭州市第七届无车日活动定于2013年9月22日举行,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我区活动顺利举行,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杭州市第七届城市无车日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3年9月22日(周日)

三、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建设美丽中国,以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加快推进以公交、自行车和步行为主的绿色交通发展,保障公交优先,倡导市民选择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绿色出行方式,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打造绿色出行、空气清新的美丽杭州。

四、活动主题

“绿色交通、清新空气”

五、组织机构

由拱墅区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王牮副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府办副主任方海林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监察局、交警拱墅大队、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环保拱墅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各街道为成员单位。

六、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9月5日~21日

1.9月12日前布置落实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区政府下发方案,完成交通组织、车辆管制、数据分析等各项准备工作。

2.9月21日前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各部门充分发动社区、学校、各类媒体、志愿者协会开展宣传、主题活动。

(二)实施阶段:9月22日无车日

1.活动当天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加强公共交通保障和各类交通应急措施;

2.区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公务人员率先垂范绿色出行;

3.集中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4.开展交通(车速、事故率)、环境(噪声、PM2.5)等活动数据收集整理。

(三)总结阶段:9月下旬~10月8日

1.汇总各类媒体报道、宣传活动图片和总结;

2.形成活动总结上报区府办。

七、无车日活动车辆控制

(一)活动范围

一是交通管制区域:同西湖风景区机动车“区域单双号”限行区域,范围为西湖风景区的北山街—环城西路—湖滨路—南山路—玉皇山路—玉皇山隧道—南复路—凤凰山路—虎跑路—之江路—梅灵南路—梅灵隧道—梅灵北路—天竺路—灵隐支路—灵溪隧道(北至马家坞路口)—灵溪南路—灵隐路—玉古路—玉泉路—灵隐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除北山街(保俶路—环城西路段)、环城西路、湖滨路、南山路(解放路—万松岭路段)、南复路、凤凰山路、之江路、梅灵南路(小牙坞—之江路段)、虎跑路(满觉陇路-之江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外,其他围合边界道路均限行。

二是交通控制区域:为杭州市城区道路“错峰”限行区域及西湖风景区机动车“区域单双号”限行区域合并区域,范围为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之江路—梅灵南路—梅灵隧道—梅灵北路—天竺路—灵隐支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及高架桥和隧道。

其中,梅灵南路、梅灵隧道、梅灵北路、天竺路、灵隐支路、灵溪隧道、西溪路为交通控制包含道路,其他围合道路则不在包含范围内。在交通管制区域,主要对杭州市区的小型客车(不含出租车)进行管制,并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外地车辆维持现行管理规定,鼓励小型客车停车换乘。

(二)车辆控制要求

1.9月22日8时30分至17时,市区小型客车(不含出租车)禁止在交通管制区域内道路通行。交通控制区域内,提倡市民采用公交、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管理以教育劝导为主。

2.外地机动车辆不受“无车日”活动限制。

3.保留公车的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非营运小型客车除保留应急用车外,要求全部车辆入库封存,禁止上路通行,保留应急用车数应控制在单位全部车辆的10%以内(10辆车以下单位允许保留1辆)。

4.无车日期间出租车、大中型客车、工程抢修、医疗急救用车,悬挂部队、武警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悬挂警用及公安牌照的车辆不予限行。

5.在无车日期间,凡隶属区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和各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对外开放的停车泊位,在当日8时30分至17时期间,对受限车辆持续停放实行免费,但中途需离开的车辆仍然按标准收取停车费。

八、职责分工

拱墅区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

(一)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

区府办: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编制活动总体方案和活动总结;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制订我区的主题宣传活动计划,牵头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交警拱墅大队:负责活动交通组织方案制定和活动期间交通组织管理,发布交通管制相关信息,以及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活动期间对公共停车泊位的管理、停车管理公告等信息发布和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活动期间的公车停开情况进行监督;

环保拱墅分局:负责活动期间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估和组织宣传活动,以及空气质量等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为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区教育局:负责在所属学校内开展活动宣传;

团区委:负责活动期间发动团工委、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各街道:负责辖区内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营造氛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总体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要求做好车辆限行,主要领导带头做好绿色出行,并组织各类活动鼓励员工少开一天车。

(二)做好宣传引导。要借助多种活动载体形式,加强前期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市民参与度和支持率。按照“民主促民生”的要求,结合媒体、网络等平台,积极引导公共参与,吸引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大专院校、社会媒介等来组织策划部分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参与积极性和活动支持率。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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