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拱墅区杭州市第七届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拱墅区杭州市第七届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住建部《关于做好2013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3〕114号)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13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发〔2013〕23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杭州市第七届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杭州市第七届无车日活动定于2013年9月22日举行,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我区活动顺利举行,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杭州市第七届城市无车日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3年9月22日(周日)
三、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建设美丽中国,以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加快推进以公交、自行车和步行为主的绿色交通发展,保障公交优先,倡导市民选择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绿色出行方式,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打造绿色出行、空气清新的美丽杭州。
四、活动主题
“绿色交通、清新空气”
五、组织机构
由拱墅区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王牮副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府办副主任方海林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监察局、交警拱墅大队、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环保拱墅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各街道为成员单位。
六、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9月5日~21日
1.9月12日前布置落实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区政府下发方案,完成交通组织、车辆管制、数据分析等各项准备工作。
2.9月21日前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各部门充分发动社区、学校、各类媒体、志愿者协会开展宣传、主题活动。
(二)实施阶段:9月22日无车日
1.活动当天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加强公共交通保障和各类交通应急措施;
2.区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公务人员率先垂范绿色出行;
3.集中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4.开展交通(车速、事故率)、环境(噪声、PM2.5)等活动数据收集整理。
(三)总结阶段:9月下旬~10月8日
1.汇总各类媒体报道、宣传活动图片和总结;
2.形成活动总结上报区府办。
七、无车日活动车辆控制
(一)活动范围
一是交通管制区域:同西湖风景区机动车“区域单双号”限行区域,范围为西湖风景区的北山街—环城西路—湖滨路—南山路—玉皇山路—玉皇山隧道—南复路—凤凰山路—虎跑路—之江路—梅灵南路—梅灵隧道—梅灵北路—天竺路—灵隐支路—灵溪隧道(北至马家坞路口)—灵溪南路—灵隐路—玉古路—玉泉路—灵隐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除北山街(保俶路—环城西路段)、环城西路、湖滨路、南山路(解放路—万松岭路段)、南复路、凤凰山路、之江路、梅灵南路(小牙坞—之江路段)、虎跑路(满觉陇路-之江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外,其他围合边界道路均限行。
二是交通控制区域:为杭州市城区道路“错峰”限行区域及西湖风景区机动车“区域单双号”限行区域合并区域,范围为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之江路—梅灵南路—梅灵隧道—梅灵北路—天竺路—灵隐支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及高架桥和隧道。
其中,梅灵南路、梅灵隧道、梅灵北路、天竺路、灵隐支路、灵溪隧道、西溪路为交通控制包含道路,其他围合道路则不在包含范围内。在交通管制区域,主要对杭州市区的小型客车(不含出租车)进行管制,并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外地车辆维持现行管理规定,鼓励小型客车停车换乘。
(二)车辆控制要求
1.9月22日8时30分至17时,市区小型客车(不含出租车)禁止在交通管制区域内道路通行。交通控制区域内,提倡市民采用公交、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管理以教育劝导为主。
2.外地机动车辆不受“无车日”活动限制。
3.保留公车的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非营运小型客车除保留应急用车外,要求全部车辆入库封存,禁止上路通行,保留应急用车数应控制在单位全部车辆的10%以内(10辆车以下单位允许保留1辆)。
4.无车日期间出租车、大中型客车、工程抢修、医疗急救用车,悬挂部队、武警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悬挂警用及公安牌照的车辆不予限行。
5.在无车日期间,凡隶属区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和各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对外开放的停车泊位,在当日8时30分至17时期间,对受限车辆持续停放实行免费,但中途需离开的车辆仍然按标准收取停车费。
八、职责分工
拱墅区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
(一)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
区府办: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编制活动总体方案和活动总结;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制订我区的主题宣传活动计划,牵头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交警拱墅大队:负责活动交通组织方案制定和活动期间交通组织管理,发布交通管制相关信息,以及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活动期间对公共停车泊位的管理、停车管理公告等信息发布和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活动期间的公车停开情况进行监督;
环保拱墅分局:负责活动期间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估和组织宣传活动,以及空气质量等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为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区教育局:负责在所属学校内开展活动宣传;
团区委:负责活动期间发动团工委、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各街道:负责辖区内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营造氛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总体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要求做好车辆限行,主要领导带头做好绿色出行,并组织各类活动鼓励员工少开一天车。
(二)做好宣传引导。要借助多种活动载体形式,加强前期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市民参与度和支持率。按照“民主促民生”的要求,结合媒体、网络等平台,积极引导公共参与,吸引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大专院校、社会媒介等来组织策划部分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参与积极性和活动支持率。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