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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拱墅区幼儿园第二届“原创儿童文学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何倩 日期:2014-03-24 访问次数:1052

举办拱墅区幼儿园第二届“原创儿童文学作品大赛”的

通      知

拱教研[2014]第2号

 

各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引发教师对儿童真实世界的关注与发现,综合提升专业素养,区教研室根据杭州市教研室的工作安排,决定举办拱墅区幼儿园第二届“原创儿童文学作品大赛”。现将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放飞童心   携手成长”。

本届大赛的重点在于萌发教师对“儿童绘本故事”创作的热情,着力提高创作适宜于制作成图画书的儿童故事的能力,为幼儿的前阅读、前书写能力发展提供更有益的支持。藉此,我们期望:首先,要让我们“自家”的孩子成为儿童故事的主角,使得每个故事呈现出富有童真生趣与天真想象的生动画卷;其次,要让我们自己的童话故事闪烁出智慧的光晕,使得每个故事里都可能蕴藏着众多的“宝贝”和养料;再次,还要让这些故事有可能在今后不断的“共同原创”中持续发展和生成,以便更适宜于孩子的能力与需要,从而在“放飞童心”的过程中和幼儿“携手成长”。

    二、参评要求:

(一)符合本次大赛主题,近年来创作的从未参与过其他奖项评选的原创儿童文学作品(本届参赛作品仅限“儿童绘本故事”),可以是在网络上发表过,但之前从未正式出版过的作品(如发现一稿多投或冒用他人作品参赛,即刻取消比赛资格)。

(二)作品需适合3-6岁的儿童,并具体标注建议使用的年段和重点领域。

(三)文稿需附作者和作品简介各一份并填写“原创文学作品保证书”(见附件2)。作者简介不超过200字,内容应至少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单位、职称及职务、联系地址、电话号码、曾经创作和发表过哪些作品等;作品简介不超过500字,内容主要为介绍作品的主题思想、创作意图或灵感缘起、使用建议及是否有相关借鉴等。

(四)评选期间直到奖项公布,参评稿件不得再另外投稿,参评作品需签订“原创文学作品共享与改编意愿书”(见附件3),以便后期相关成果可供广大幼儿教师免费共享并改编使用,原则上不同意免费共享和改编的作品不予参评和评奖。

(五)参评作品的文体、字数均不限,但文档格式等统一为:

1.正文用字为四号、宋体,大标题用字为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字为三号、黑体;

2.语言通顺,合乎语法逻辑;

3.段落分明,首行空两格;

4.错别字出现率应少于0.5%。

(六)各幼儿园须对本园的作品进行初选,确保作品的质量和原创性;每篇送评作品打印一式5份(按A4纸大小装订),首页左上角用方框标出“拱墅区第二届幼儿园原创儿童文学作品大赛”字样;不署作者姓名及单位。

(七)请各园于2014年4月15日(星期二)下午4:00前,将推荐参评作品的下列纸质文本及所有参评材料的电子文本打包后送交区教研室杨勤奋老师处,过期不候。

    三、参评篇额:

每园3篇,集团化幼儿园每多一个园区多2篇(园区规模须3个班及以上)

   

 

 附件:

1. 拱墅区第二届幼儿园原创儿童文学作品大赛参评推荐表

2. 原创文学作品保证书

3. 原创文学作品共享与改编意愿书

 

拱墅区教育局教研室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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