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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6年拱墅区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发布者:何倩 日期:2016-09-20 访问次数:3150

为推动拱墅区教育科学研究的进一步开展,鼓励本区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总结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提升专业水平和科研素养,并为推荐参加杭州市的年会学会论文评比,区教科室、区教研室、区教育学会联合举行拱墅区2016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活动。评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1月以来撰写的相关教育教学论文且未获过任何奖项的均可参加本次论文评比。(属于区立项小课题的请参加成果系列评比)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篇数:

1.报送篇数按学校专任教师数的20%分配数量(四舍五入后取整数),择优选送。具体名额见附件1

2.一位参评教师限送一篇参评论文,且不得兼报不同的论文类别。

3.每个小学中的语文、数学两个类别加起来的报送篇数不得超过上报学校论文总数的50%;每个中学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个类别加起来的报送篇数不得超过上报学校论文总数的80%

(二)论文分类及代号:

A.学校管理  B.中小学考试与评价  C.学校文化  D.校本培训  E中小学群本研修  F.中小学群本管理  G.中小学“有温度的课堂”  H.中小幼德育  I.心理健康教育  J.班主任工作  K.家庭教育  L.青春期教育  M.外来务工子女教育 N.少先队教育  O.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 P.中学语文  Q.中学思品、历史与社会 R.中学英语  S.中学数学T.中学科学(含高中理化生)  U.小学语文  V.小学数学 W.小学英语  X.小学科学  Y.小学品德  Z.中小学音乐  AA.中小学体育  BB.中小学美术  CC.中小学劳技  DD.中小学信息技术(含中小学实验装备、网络管理、教育技术、智慧教育)  EE.中小学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FF.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GG.学前教育  HH.职业教育  II.特殊教育  JJ.中小学小班化教育(不占20%比例名额,杭州市小班化实验学校每校3篇,非杭州市小班化实验学校2篇,集团化学校2个校区增加1个名额,3个校区增加2个名额。从2016年起,杭州市小班化教育论文评比将从本次论文评比中择优推荐,不再另行发评比通知。)

注:参考格式中的“编号”处请留白。

(三)论文要求:

1)凡上交论文,文责自负,均视为已签订过学术诚信承诺书,请各校对上交论文严格把关,区教科室将对参评论文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论文查重,查重相似比30%及以上的论文,视为论文抄袭,处理意见函及论文查重报告将发至学校,论文作者两年内不能参加区级各类论文、成果评比,不推荐上一级各类论文、成果评比,不能参加各类科研先进评比。

2)作者相关信息在各校统一填报的总篇目表中体现。送评论文中不得出现任何与申报者有关的信息,否则不予参评。如必须出现单位或个人名字时,可用“某单位”、“某人”或字母替代。

3)各校的参评论文均按学科分类整理。总目录表中,同一学科论文排在一起,格式按照《各校(园)上送论文送评篇数及类别限额》(附件1)填写完整。

4)各校报送的论文电子稿必须以 docdocx格式发送,文中图片请压缩,每个论文文档容量不超过10M,每篇论文字数请严格控制,不超过7000字为宜。

5)论文电子稿命名方法:如:“A01学校管理+**学校+***作者+论文题目”,请各校教科室主任严格按要求命名论文电子稿,同一学科论文编号按顺序编好。

6)送审论文及总篇目表纸质稿一式1份与电子稿同时上交。总篇目表(盖公章)和论文电子稿请打包发送至gsjks0936@163.com,以“×××学校2016区教育教学论文”为邮件名和文件名。

附上交材料清单:

(1)总篇目表(纸质稿1份盖学校公章、电子稿);

(2)论文(纸质稿一式一份、电子稿)

三、其它说明

1.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将对一等奖获奖论文全文公示。

2.报送时间:2016年10月19日(一天),由各校教科室主任统一将论文及总篇目表(盖公章)纸质稿一式一份及电子稿送区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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